为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产能,提高农机化水平,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4号)要求,2022年全县实施耕地深松项目。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稳粮增收、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耕地深松技术的推广应用面积,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耕作制度改革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做贡献。
二、绩效目标
2022年全县耕地深松项目绩效目标177万亩,其中:秋季耕地深松作业补助面积要达到66.8万亩。安排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670万元用于2022年秋季耕地深松作业补助。
三、实施条件
(一)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乡(镇、场、区)。
(二)技术要求
1.作业时段。2022年全县耕地深松项目实施安排在3个时段进行,分别为春季、苗期和秋季,其中对秋季耕地深松实施补助,春季和苗期作业不予补助。
2.质量要求。春季和苗期深松作业时段,深松作业深度≥25厘米的作业面积作为任务完成数量统计,不予补助;秋季深松作业时段,对深松作业深度≥30厘米的作业面积给予补助,25厘米≤作业深度≤30厘米,作为任务完成面积统计,不给予作业补助。正常深松作业,机具入土出土、规避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深度不足的面积,视为合格作业面积(深松深度合格率须≥90%)。
3.机具选择。所用作业机具须为通过相关部门推广鉴定的产品,享受补助作业的深松机具须为进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偏柱式深松机,机具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提倡深松机具加装碎土、弥平部件。
四、补助对象
耕地深松项目补助对象为补助对象为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服务提供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耕地深松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可优先安排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作业信誉好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耕地深松作业,尤其是近年来扶持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家和省级示范社称号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
五、补助标准
2022年耕地深松项目补助标准实行最高限额制,秋季深松作业补助上限为每亩不超过25元,鼓励实行竞争性下浮。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手续齐全、公示无异议后兑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六、程序步骤
(一)明确服务提供者。各乡(镇、场、区)要认真做好耕地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选择确定工作。选择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好、信誉程度高、可提供稳定服务,且能够主动接受、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场、区)管理、调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耕地深松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为作业提供者,特别是近年来扶持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家和省级示范社,作为耕地深松作业的服务提供者。
(二)相关机具及设备安装及调试。作业前,各乡(镇、场、区)对所确定的农机作业服务提供者的机具、配套马力、作业能力等进行审核,同时由监测设备服务企业为耕地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拟作业机具安装并调试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适时开展设备使用操作的演示培训工作,让使用者掌握使用操作技能。
(三)落实作业面积。农机部门要依据上年完成任务情况、机具保有量及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等综合考虑,对耕地深松进行统筹规划,将作业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场、区)。各乡(镇、场、区)要将作业面积与地点切实落到实处,确保任务不落空。作业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作业质量差或完不成作业任务的乡镇,要及时抽回所匹配的任务数,投放到可及时完成的乡(镇、场、区)。
(四)监管及资金发放。耕地深松项目补助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农机深松补助作业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的,以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检查验收结束后,应进行县、乡7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农机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人员、乡(镇、场、区)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任务分配、组织发动、宣传培训、指导服务、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责、紧密配合,确保项目稳步有序实施。乡镇政府(场、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协调,确保分工合理、责任清晰、运行高效。
(二)明确任务,强化落实。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开展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工作,加大推进力度。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的《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的要求,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和建设结合,将耕地深松项目与保护性耕作项目统筹考虑,优先在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域地块安排实施耕地深松项目,推动耕地深松与保护性耕作集成应用、同向发力。各乡(镇、场、区)负责对本辖区的耕地深松作业地块落实和全面检查验收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技术、装备优势,扶持其提升和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与范围,允许开展耕地深松跨乡(镇、场、区)作业,但必须首先经跨入乡(镇、场、区)准入,然后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作业。
(三)加强督导,强化管理。县政府将加大对耕地深松工作的落实、实施、检查验收与资金兑付等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耕地深松项目补助工作操作规范、运作合理。坚决防止虚报作业面积,套取、挪用、侵占和截留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充分尊重补助对象、承包耕地农民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指导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与承包耕地农民达成作业意向,并留有作业意向痕迹材料。
(四)按时报送,强化绩效。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满意度情况等纳入本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落实情况并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调度、督促及检查,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做好执行进度、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等相关上报工作。
附件1:长岭县2022年耕地深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长岭县2022年耕地深松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立兵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小兵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魏国军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顾耀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占平 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裴振军 县农机服务中心农机经营组织管科科长
各乡镇分管相关工作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魏国军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