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渔业和农机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农明字[2008]第2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30号),省农委《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业部、省政府、省农委“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各类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停放、作业、转移场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
(四)、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农贸市场等作业区域,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违法行为的发生率是否有明显降低。
(五)、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是否制定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六)、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落实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重点时段
第一阶段(3月至4月)
1、对2007年已经排查出且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进行整改,监理站、各乡(镇)农机站要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2、围绕农业机械年度检验、年初目标责任等制定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监理站、各乡(镇)农机站要全面周密部置工作,充分开展宣传发动,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责任。
3、监理站、农机校、各乡(镇)农机站要组织实施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审验工作,结合审验工作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做好春耕备耕农机安全教育、检查,确保机具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和春季农机安全生产。
第二阶段(5月至9月)
1、加强夏季农机安全监管。各乡(镇)农机站要深入到养机户,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检查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和驾驶(操作)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农机站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患事故”这一主题,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排查治理隐患的浓厚氛围。
3、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县监理站、各乡(镇)农机站要充分利用县、乡、村农机安全网的作用。组织发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和农机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农机事故隐患,要主动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沟通情况,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
1、指导督促做好“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县监理站、各乡(镇)农机站要加大对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农村路段检查力度,查处运输作业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落实秋冬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防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克服“一阵风”和临时思想。
3、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检查重点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主要生产区域、重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和遏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重要措施。各农机安全监管单位要深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排查要认真、政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并结全本地实际,制定周密的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为确保“两会”、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落实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各农机安全监管单位要逐步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农业机机械所有人和农机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各农机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协调解决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协调解决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管理权限,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及个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工作总结。县监理站、各乡(镇)农机站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隐患治理年”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要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县农机管理总站设立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苏景礼:付组长:杨洪涛,张明:成员:王伟、李继国、赵志勇、郭亲宏。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张明兼任。联系电话:7235856,联系人:赵志勇。
各乡(镇)农机站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要按时、按要求向县农机总站上报相关资料,于4月10日前上报农机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4月28日和10月10前上报阶段工作总结材料,11月25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