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农机局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延后部分春季农业生产机具补贴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机补贴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春季农业生产所需的播种机械、育苗机械设备、栽植机械等产品的补贴时间延至7月25日结束,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