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函[2015]14号)文件要求,加快形成我县农机系统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管理工作制度。
一、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制定完善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包括: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度可循。
二、加强监督检查
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从事补贴工作的每位干部职工取得绩效的同时,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
三、具体要求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中,发挥导向作用,确保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有实效。
2、在本系统内积极组织开展农机补贴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介绍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工作,始终贯穿购机补贴实施全过程。及时报道我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动态、做法、取得的成绩和实施进度等。
4、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中的每一步程序。本着规范政策,服务优质、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要求,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知识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录像、资料,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5、对农民有关购置补贴机具方面的质量、服务投诉和来信来访,实行有诉必查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
6、补贴资料上报及时准确.档案管理有条不紊,做到一目了然。
7、农祝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对象为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全面、准确、鼓励先进的原则,衡量工作绩效。对年度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予以表彰或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
长岭县农机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