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0〕173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机工业发展,扩大农村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及我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分工负责。省级将成立由农机分管主任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县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每个农机购置补贴户进行逐户普查,省、市级将对每个县的农机购置补贴户进行重点抽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约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三、认真负责,严肃纪律。各级领导及各检查工作组织要认真检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措施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四、建全制度,规范管理。省农委将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检查工作用制度化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检查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在从5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将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检查情况书面向省农委报告进展情况,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10月30日前,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把整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书面报告省农委农机处。
附 件:关于印发《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