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吉农机字[2009]7号《关于做好2009年农机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和《2009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实际,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突破农机作业薄弱环节,提高综合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目的及原则
(一)目的:
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进一步推进农机工业结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技术进步,降低农民劳动强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求真务实;
2、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点,向主要作物关键环节、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倾斜;
3、充分尊重农民自主购机选择权;
4、操作程序科学、便捷高效。
三、实施范围及补贴规模
(一)实施范围: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
(二)补贴规模:
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国家投入的补贴资金1500万元,其中:农业机械1200万元;牧业机械300万元。
2、对于一汽集团在吉林省生产的5吨以下卡车、微型卡车、微型客车,我市计划补贴400万元。
四、补贴种类及限额
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对10大类128种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实行市场化运作,购机者可与经销商洽谈确定产品价格。
(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率总体为30%,单机补贴限额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12万元。
(1)动力机械: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
(2)整地机械类:犁、耙、旋耕机、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浅松机、深松机、起垄机、镇压机;
(3)种植施肥机械:播种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种子处理设备(浮选、催芽、脱芒等)、营养钵压制机、水稻插秧机、施肥机械、地膜机械;
(4)田间管理机械:中耕机、机动喷雾机、动力喷雾机、喷杆式喷雾机;
(5)收获机械类: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半喂入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大豆收获专用割台,割晒机、背负式玉米收获机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械、青饲料收获机、牧草收获机、搂草机、捡拾压捆机、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
(6)收获处理机械:玉米脱粒机、水稻脱粒机、玉米剥皮机、花生脱壳机、粮食烘干机、种子烘干机;
(7)排灌机械:喷灌机、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青贮切碎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搅拌机、挤奶机、储奶机,增氧机、投饵机、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9)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挖掘机、挖坑机、平地机械;
(10)设施农业设备:卷帘机、塑料大棚设施设备、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二)我市“送农机”下乡活动,主要对长拖集团生产的20-24马力小型轮式拖拉机进行补贴,农民购买拖拉机每台可受益3000元,其中:省补贴2500元,企业让利500元。
(三)一汽集团在吉林省生产的5吨以下卡车、微型卡车、微型客车进行补贴,购置对象为农民、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补贴比例为15%;购置对象为县域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补贴比例为10%,单车最高补贴3万元。
五、补贴对象、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1、农业机械(牧业机械):
补贴对象为九台市境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生鲜收购站。
(1)首次享受补贴的农民;
(2)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农户,配套购置机具的(购置主机和与其配套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
(3)按补贴重点取舍。补贴重点为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获机、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大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
申请人中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2、一汽集团相关产品:
补贴对象优先条件: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农户;
(2)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龙头企业;
申请人中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购机者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二)补贴标准
1、农业机械(牧业机械):
每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台套(1台主机、3台配套农具)。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3台套(3台主机、9台配套农具)。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一个运输奶罐)。
2、一汽集团相关产品:
每户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车数量为1台,龙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台。
具体补贴额按照《2009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执行(见2009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南)。
(三)机具补贴重点
农业机具补贴重点是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深松机、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 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
六、操作程序
购机者到省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定点供应商确定购置机械的具体型号的基础上,按如下程序操作:
1、购置农业机械及一汽集团相关产品的农户等,首先到所在地农机推广站报名,明确购机资格后进行公示,无疑义后,填写购置申请表,上报农机局;购置一汽集团相关产品的龙头企业直接到农机局报名;
2、农机局审批同意后,组织购机者与供应商洽谈机具销售价格,销售价格确定后,购机者持供应商开具的交款通知凭证与农机局签定购置补贴协议。
3、农机局组织购机者将购置差价款等足额交付确定供应商,
4、购机者持购机协议、身份证,到供应商处提取农机具。
5、畜牧机械产品的补贴,由农机站和畜牧站共同操作,购机者向畜牧站提出申请,由畜牧局和农机局共同办理。
七、工作进度安排
八、领导组织管理
(一)组长:逯占元 九台市政府副市长
组员:肖志华 九台市财政局局长
冯成河 九台市农机局局长
尚洪秋 九台市畜牧局局长
(二)项目办公室
主任: 王德会 九台市农机局副局长
成员: 郑 伟 九台市农机局机管科科长
孟凡志 九台市农机局经营科科长
赵井龙 九台市农机局科员
李树春 九台市农机局科员
张景彦 九台市农机局科员
陈林东 九台市农机局科员
九、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确保购机补贴专项工作顺利实施,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使补贴资金切实发挥作用。
(二)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大力宣传中央的购机补贴优惠政策,要做到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好补贴工作的政策监督、检查等项工作,保证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任务。
(三)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切实做到“三个绝不能”和“四个严禁”即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决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漏洞,决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企业索要和收取费用,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公正、公平,阳光操作。绝不允许套取国家资金等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国家补贴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四)加强管理,搞好服务。要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要对购置的各种机械实行挂牌编号管理,统一粘贴标记,及时落籍办理牌照,同时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购置补贴机械的供货、质量监督、售后服务和指导,加强对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的领导,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诉电话:82364330
88914022
九台市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