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农委与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落实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措施,部署今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和下一步农机补贴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工作,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2004年,国家把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难得契机。6年来,国家投入我省补贴资金11.1亿元,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地方投入,投入农机补贴资金3.3亿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覆盖了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和农牧场,受益农户近9万户,补贴各类农机具10万余台。尤其是2007年,省政府启动实施了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程,更加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两年来,示范区建设总投资9.3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3.36亿元,省级配套2亿元,农民自筹4亿元,新增大型农机具1.4万台(套),示范区内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55%,比2006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极大地带动、促进了全省农机装备水平和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截止到2008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已达到1800万千瓦,比2006年增长14.5%。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大马力、高性能、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全省20马力以上拖拉机已达20.1万台,比2006年增加近1倍。全省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2006年提高11.7个百分点。 水稻机插、水稻机收等薄弱作业环节实现了根本性突破,机械化水平分别达30%、39.6%,玉米机收实现了零的突破,机械化水平达到4.1%。
二是培育和发展了新型农机服务组织。通过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1300余个,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形式,加快了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进程。如九台市雨田生态水稻农机生产合作社, 2007年作为全程农机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示范基地,投入资金270万元,购置农机具17台套,承担农机作业面积达400多公顷,耕、种、收实现全程农机化生产。全村1100名劳动力有65%在外打工,年创收近300万元。2008年全省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已达到87万个,拥有农机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达到1万余户。
三是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增产增效。示范区内有效实施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粮食产量。去年全省在11个县进行机械深松深翻试点,示范区内的农机大户和合作组织使用大型机械作业,发挥了巨大作用,每公顷玉米增产1000公斤以上;水田示范区实施水稻机插秧与人工插秧相比可提高生产效率15—20倍。今年春季,九台雨田水稻农机生产合作社新购进的高性能插秧机的作业效率是普通插秧机的3—4倍。
四是促进了地方农机工业的发展。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4000万元,扶持地方工业的发展,重点开展了农机关键技术的产业化研发,促进了科研部门、生产企业的技术合作与技术创新,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加快了产品的升级换代步伐。以水稻插秧机、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具、大马力拖拉机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新产品,相继形成生产规模。在我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和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中机北方、上海纽荷兰、荣城海山等国内大型农机生产企业先后在我省落户,初步形成了以长春、四平、延边为中心的农机产业基地,带动了我省地方农机工业的发展。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农机生产企业已达160户,预计今年产值可超过10亿元。
两年来,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的肯定。今年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对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进行了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大力支持,是全省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辛勤工作的结果。两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精心组织,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为我省和全国农机化事业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各项目实施县普遍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资金投入、建设规划、建设内容等进行研究和部署,统筹协调有关工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农机、财政部门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科学制定规划目标、建设内容和保证措施,全力组织实施本地的示范区建设。
三是建立规章制度。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确定了项目建设的主体、运行机制、资金使用原则和监督管理措施等;各地结合实际,也制定出台了一些示范区建设的机具使用管理办法。
四是规范操作程序。各地按照省里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审核上报,严格执行补贴标准和建设规模。在补贴对象确定、机具配置、资金使用等环节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省农委提出了示范区建设补贴机具“三个绝不能”、“四个严禁”的工作制度,省监察厅驻我委监察室也全程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省农委和省财政厅采取新闻发布、政府网在线访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成效,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示范区建设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示范区建设资金不足,难以满足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的需求。二是个别项目县在政策把握上存在偏差,操作不够规范,机具管理不到位。三是补贴机具的售后服务、机械维修、使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这些矛盾和问题省农委和财政厅高度重视,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讨论,将在今年的示范区建设中,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使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操作更加科学。
二、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准确把握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新要求
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不仅是国家现代农业的引导工程,我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的保障工程,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措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地和各级农机部门一定要站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目标,深刻认识加快农机化发展,尤其是当前实施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是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就是用现代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而建设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就是通过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更加有力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作业水平,通过典型的扶持带动作用,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
二是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近年来,我省粮食产量始终保持在较高的阶段性水平,但在现有的条件下,粮食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坚定不移地抓好粮食生产这一任务目标,一条有效的出路就是要加强农业机械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粮食进一步增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是发展农业机械化,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农业机械是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桥梁和纽带,机械深松、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精量播种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都是由农业机械来实现的。农业机械化在增加作物产量、改善作物品质以及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是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业机械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手段。农业机械化促进了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的改变,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广大农民共享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生产理念和生活质量的快速提高,一大批农机大户已经成为新型农民的代表和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五是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运用,不但实现粮食增产,而且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了农业的节本增收、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拓展了农民的增收空间。通过代耕作业、跨区作业等各种有效形式,农机户的经济效益明显增加,已经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手段。
六是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是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主要措施。农业机械化实现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加快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仅为二、三产业提供了劳动力资源,而且解决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的矛盾,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提高了农民生活消费和生产资料的投入,拉动农村市场,活跃农村经济,实现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随着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的不断提高,直接促进了农机工业的发展和经济稳步增长。
总之,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务求取得成效。
今年我省继续在省政府确定的30个粮食主产县实施示范区建设,总投资规模为8.5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3.5亿元,农民自筹5亿元,总体建设规模300万亩。按照国家的要求,今年的购机补贴政策和具体实施操作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因此,我省对示范区建设和下一步的农机购置补贴的操作方式也将进行适当调整。
一是示范区建设的机具补贴比例和补贴额度。总的补贴比例为40%,实行定额补贴。每个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购置机具的最高补贴额度为20万元。
二是示范区的场库棚建设资金由农民自筹解决,建设标准和规模省里不做统一要求。
三是示范区建设主体原则上以新建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为主,对已建的可以继续扶持。农机大户的条件为具有1台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条件为具有2台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四是示范区建设所需机具配置省里不做统一要求,各地可依据《2009年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补贴机具目录》,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自主选择耕种收各作业环节所需机具,重点突出水稻机插、机收、玉米播种、收获等主要生产环节的机具。
五是示范区建设补贴机具的价格由购机者与经销商自主商谈确定,即执行市场价,但不得高于2008年补贴机具的销售价和同期市场销售价。
六是农机补贴供品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确定,省农委统一发布实施。补贴资金直接与生产企业结算,具体操作方式为:供应商向县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县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报经省农委确认,省财政厅直接向生产企业结算拨付。下一步国家新增我省农机补贴资金的操作,也按这一方式执行。
七是示范区建设和下一步的农机补贴实行网络信息传输。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共同开发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补贴资金的使用、补贴协议的确认、补贴产品供应、补贴资金结算、数据查询统计等信息全部通过计算机网络操作运行。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
今年我省示范区建设资金规模大,要求高,时间紧迫,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一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与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和更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
(一)明确职责,抢抓落实。各地要把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作为当前农机化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与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吉林省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尤其是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切实肩负起职责,严格把握政策,区分国家一般农机购置补贴和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购机补贴的政策界定。各项目建设县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职责与分工,分级包保,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人头。由于今年示范区建设启动滞后,国家新增我省农机补贴资金也即将下达,为了便于两项工作有效实施,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做好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机具购置。
(二)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各项目建设县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地的示范区建设方案;正确把握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和各操作环节;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严格按省里下达的资金控制规模进行操作。对省里规定的机具补贴程序一个都不能少,公开、公示环节必须做到。尤其是下半年开始,补贴资金结算由县级审核,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资金结算原始凭证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档,绝不能出丝毫纰漏、半点差错。省农委今年将继续加大示范区建设的监督力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巡视等形式对项目建设情况检查、监督。对违规操作、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各市(州)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辖区的县(市、区)示范区建设的监管。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在农民购机后要及时核实,对机具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坚决杜绝倒卖机具现象。
(三)强化措施,搞好服务。各项目建设县要抓紧落实方案,尽快组织开展报名、审核、公示、组织购机等工作,加快实施进度,使农民群众尽快受益。要公开示范区建设的补贴申报标准、程序和办法,尤其是要重点介绍今年的调整内容,公开监督电话。做好机具质量投诉和售后服务的协调工作。采取更方便、更直接、更灵活的方式,组织新机具的使用操作培训。
(四)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各地一定要从全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补贴政策,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企业拥护。各级农机部门在示范区建设和下一步的农机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三个绝不能”、“四个严禁”的工作纪律,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企业索要和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五)加大宣传,优化环境。各地在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客观准确地宣传示范区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全面总结和宣传示范区建设的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大力宣传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具的补贴程序,宣传今年示范区建设新的调整内容,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三是总结宣传示范区建设的典型事例,通过典型的带动引导,促进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
同志们,实施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是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也是当前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我们要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操作,加强监管,扎实推进,不断提高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成效,为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