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方案》(吉农机发〔2020〕6号),按照《吉林省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吉农机发〔2022〕2号)要求,区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区财政局制定了《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九台区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