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农机行政执法公示的内容
①公示农机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及具体规定;
②公示执法制度,公示执法程序,公示办理时限;
③公示部门职责,公示服务承诺,公示执法纪律;
④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⑤公示农机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码及举报监督电话。
二、对公示内容采取多角度、多手段、多层次执法公示,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在网上公开发布,执法程序、收费项目等业务性内容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示,让公众有更多的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
三、常规性的事项定期公示,动态性的事项及时公示。
四、农机执法人员必须按照公示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事项,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搭车收费。
五、加强行政执法公示监督,对应公示而不公示或公示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