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自愿申请、据实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流程实施补贴。“一站式”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1、补贴对象自主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定点供应商处购置进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
2、补贴对象携带身份证明(农户携带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组织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购机税控发票;机具产品合格证;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领时间内到区政府指定“一站式”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地点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3、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主管部门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按规定及时受理。
4、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5、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
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核验产品时,核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农机、财政部门各1人参加。核验产品,由核验人员共同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在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核验日期,加盖农机、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用章。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6、农机、财政部门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后,补贴操作系统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贴资金结算程序。
7、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款。
8、补贴机具由于某种原因确需退货的,补贴对象要与经销企业达成书面退货协议并签字、盖章(手印)后,凭协议书向区农机、财政部门提出退货申请,如补贴对象所购机具已经核实且补贴款尚未兑付,需经农机部门批准后,其所购机具方可退货;补贴款已兑付,需经农机、财政两部门批准,并且补贴对象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财政专户后,其所购机具方可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