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2018年全区购置补贴投入资金5011.945万元,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202台,其中:拖拉机824台;收获机械472台(其中:玉米收获机293台;谷物收获机械69台;打压捆机92台;青储饲料收获机17台;秸秆粉碎还田机1台);植保机械45台;免耕播种机154台;深松机38台;插秧机487台;育秧播种线166台;饲料加工机械10台;粮食清选机2台;根茎作物播种机1台;其他机械3台。直接受益农户1590户。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抓好组织工作落实
1、区政府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员由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机总站。
2、九台区农机总站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高野担任,副组长由王丙服担任、组员由陈林东、张景彦组成。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承担着农机购置补贴全面工作。
二、强化服务,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按照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关于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自主选择的原则,精心安排布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了“只跑一次”等一系列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严格执行,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具体工作我们严把四个关键环节、立足三个落实,切实做到“三个严禁、八个不得”。
四个关键环节:首先把住公示环节,按照相关规定,补贴信息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结算兑付。二要把住购置机具管理环节,做好机具的注册登记,驾驶员和农具操作手的培训工作,及时发放牌证照和补贴机具标识。三要把住机具验收环节,由农机、财政部门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同时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再由各乡镇财政、农机部门进行二次复核。四要把住服务环节,为了给购机农民提供全面迅捷的服务,我们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政策解读、机型确认、验收审核、资金核算等具体工作。
三个落实:一是组织工作落实。设立九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公室,以“只跑一次”模式具体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所有事项。二是宣传工作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党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利用互联网、公告等形式公开公布国家、省、长春市、九台区关于购置农业机械补贴政策,中标机具信息等;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服务指导落实: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进行的政策解读、购置指导和培训,使购机户充分了解政策、购置程序及所要购买机具的工作性能和技术指标。
三、强化责任,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8-2020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和《2018-2020年九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全区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自愿申请、据实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流程实施补贴。
四、强化质量,抓好农机购置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提升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考核体系、规范政策实施,按照动态管理、逐级考评的原则,加快形成农机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努力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切实保障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好政策落实跟踪管理服务,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五、政策实施成效
2018年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使全区的农机化整体作业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尤其是机械化收获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得到了突破性的提升,为率先实现粮食生产全程农机化奠定了基础。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发展逐步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综合以上因素,2018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突出表现为:在农机化装备总量上,保持小型农机具保有量稳定增长、促进大型农机具保有量快速增加,强化新型、高性能、支持绿色发展农机具的推广,不断拓宽农业机械的应用领域,推动装备结构优化升级。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提升提供坚实的装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