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在省、长春市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在九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6号
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通知(吉农机发[2016]9号)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现总投入资金13457.513万元,其中:国家投入资金4181.085万元,省级补贴资金1141.228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自筹资金8135.2万元。2017年全区购置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004台,其中:动力机械796台;耕整地机械(深松机)31台;收获机械352台(其中玉米收获机械154台、谷物收获机械98台、捡拾压捆机98台、青饲料收获机2台);种植施肥机械722台(其中免耕播种机75台、插秧机514台、育秧播种成套设备133台);田间管理机械(高杆喷药机71台);粮食烘干机械10台;其它机械22台。直接受益农户1285户。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抓好组织工作落实
1、区政府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员由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农机局。
2、九台区农机局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德会担任,副组长由王丙服担任、组员由陈林东、赵井龙组成。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承担着农机购置补贴全面工作。
二、强化服务,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按照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关于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自主选择的原则,精心安排布置,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了“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严格执行,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具体工作我们严把四个关键环节、立足三个落实,切实做到“三个严禁、八个不得”。
四个关键环节:首先把住公示环节,按照相关规定,补贴信息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结算兑付。二要把住购置机具管理环节,做好机具的注册登记,驾驶员和农具操作手的培训和考证工作,及时发放牌证照和补贴机具标识。三要把住机具验收环节,所购置机具一律送到指定地点,由农机、财政部门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同时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再由各乡镇财政、农机部门进行二次复核。四要把住服务环节,为了给购机农民提供全面迅捷的服务,我们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政策解释、机型确认、验收审核、资金核算等具体工作。
三个落实:一是组织工作落实。在农机局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公室,在农机监理站设立“一站式”联合服务办公室,农机与财政部门联合对补贴机具核实验收,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及时落籍办理牌证照。二是宣传工作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党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利用局域网、公告等形式公开公布国家、省长春市、九台区关于购置农业机械补贴政策,中标机具信息等,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服务指导落实: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进行的政策讲解、购置指导和培训,使购机户充分了解政策、购置程序及所要购买机具的工作性能和指标。
三、强化责任,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和《2015-2017年九台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我们严格工作程序,购机者自主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定点供应商选定拟购置机械的具体型号,然后按如下程序操作:
1、购机补贴对象持购机发票、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乡镇(街道)农机站申请补贴。
2、乡镇(街道)农机站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登记后及时到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
3、办理完补贴手续后,农机站要及时把补贴对象的相关材料取回,并通知购机者抓紧时间进行补贴机具的验收核实。
4、农机、财政部门共同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置机具进行现场确认核实。核实人员要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署验收意见,购机者本人要签字并按手印加以确认。
5、农机、财政部门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后,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补贴资金结算,在补贴资金兑付前由乡镇财政、农机部门对补贴机具进行二次复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款。
6、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落籍办理牌证照,及时参加驾驶员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驾驶证。
7、补贴机具由于某种原因确需退货的,补贴对象要与经销企业达成书面退货协议并签字、盖章(手印)后,凭协议书向区农机、财政部门提出退货申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保障购机者利益,我们加强了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管理。要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必须做到以下规定:
1、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2、经销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和“谁销售、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为购机者提供优质农机产品和优质服务。
3、经销商应向购机者说明农机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开具销售发票。
4、经销商必须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购机者出具产品三包凭证和三包服务联系卡,确保售后服务及时到位。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接到农民投诉后,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四:强化重点 抓好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工作
2017年九台区建成“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12户,(农机装备建设方面:其中11户为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250万元标准、1户为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标准;机具库棚建设方面:按旱田标准建设9户、按水田标准建设3户。建设项目实现总投入4000余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1024.876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投入1696.228万元,建设单位投入1300余万元。
九台区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项目建设,我们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核心,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区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为指导思想,精心组织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对《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单位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3号)中确定的辖区内建设项目单位。农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将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项目建设工作做为我区农机化重点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项目科长时时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同志多次深入建设单位,实地指导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无论从机具库棚建设的建筑结构、建筑高度、建筑跨度到农机装备建设的机具选择、购置、验收核实等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了全程跟踪指导全程把关,随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程为项目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确保建设项目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16】9号)要求,九台区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对域内12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为该12户建设单位的农机装备及库棚两项建设均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五、强化质量,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监管工作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掌握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际运行情况,切实做好跟踪管理服务,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组织实施一次覆盖全区域的自检自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结合资金使用和针对不同时间段农户所需购置不同机具的具体情况,科学谋划,统筹安排。
(2):时间安排:
?、自检自查:自11月10日开始至11月30日为乡镇全年自检自评阶段。
‚、12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为县级全年抽检考评阶段,分成四个小组进行。
ƒ、7月至11月30日为乡镇财政、农机部门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对补贴机具二次复核阶段。
(3):检查内容及结果:
①、乡级自检自查内容为本区域所购置的所有农机具在位情况,并将自检结果报农机局备案。
②、县级检查农机站软件内容:各相关制度建设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登记等是否齐全完备。
③、县级检查农民所购置的农业机械是否在位:重点检查收获机械、动力机械、免耕播种机,其余机具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全区计划检查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50%以上。
④、乡镇财政、农机部门二次复核是指补贴资金兑付前对补贴机具进行的验收核实。如出现机具不在位情况,财政部门将暂缓对其兑付补贴资金。
(4)具体要求:
①、各乡镇农机站要组织好人员,深入到村、屯进行逐户检查,按发动机号、出厂编号逐台核实。
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③、各乡镇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由站长、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后上报。
六、 政策实施成效:
2017年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使全区的农机化整体作业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尤其是机械化收获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得到了突破性的提升,为率先实现粮食生产全程农机化奠定了基础。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发展逐步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17年区域内12户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的圆满完成,为促进我区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构建了符合我区实际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
综合以上因素,2017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突出表现为:在农机化装备总量上,保持小型农机具保有量稳定增长、促进大型农机具保有量快速增加,强化新型、高性能、支持绿色发展农机具的推广,不断拓宽农业机械的应用领域,推动装备结构优化升级。尤其是机械育、插秧;玉米机械收获;秸秆捡拾打包等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快速提高。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提升提供坚实的装备保障。2017年九台区主要农作物机耕水平达到98.32%,机播水平达到89.54%,机收水平达到76.17%。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04%,比上一年增长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