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市九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2016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现总投入资金14528.2346万元,其中:国家投入资金4370.159万元,省级用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投入613.353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自筹资金9544.7226万元。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16】3号)的要求,我区精心组织实施建成2016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8户。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我局准确及时完成全部补贴资金结算工作。2016年全区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1473台,直接受益农户111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