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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日期: 2015-12-16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农机局  作者:陶敬怡

九台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一、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现总投入资金15108.207万元,其中:国家投入资金4679.24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自筹资金10428.967万元。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的要求我区精心组织实施建成2015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3户。按照省、区实施方案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我局自5月13日申请第一批次资金结算开始至11月26日共申请资金结算六个批次,100%完成区域内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工作。

2015年全区购置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616台,其中:动力机械816台;耕整地机械(深松机)60台;收获机械435台(其中玉米收获机械384台、谷物收获机械46台、捡拾压捆机5台);种植施肥机械282台(其中免耕播种机86插秧机148田间管理机械(高杆喷药机9台);其它机械14台。直接受益农户1336户。

(二) 组织建立:

    1、九台政府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内容,并于4月8日下发《2015-2017年九台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同时区政府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逯占元副长担任,组员由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农机局,具体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九台农机局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德会担任,副组长由王丙担任、组员由张景彦、赵井龙组成。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承担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全面工作。

    (三)强化服务,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按照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关于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自主选择的原则,精心安排布置,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了“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严格执行,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具体工作我们严把四个关键环节、立足三个落实,切实做到“三个严禁、八个不得”。

四个关键环节首先把住公示环节,按照相关规定,补贴信息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结算兑付要把住购置机具管理环节,做好机具的注册登记,驾驶员和农具操作手的培训和考证工作,及时发放牌证照和补贴机具标识。要把住机具验收环节,所购置机具一律送到指定地点,由农机、财政进行现场联合验收。要把住服务环节,为了给购机农民提供全面迅捷的服务,我们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政策解释、机型确认、验收审核资金核算等具体工作。

三个落实一是组织工作落实。在农机局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公室,在农机监理站设立“一站式”联合服务办公室,农机与财政部门联合对补贴机具核实验收,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及时落籍办理牌证照。二是宣传工作落实。在全范围内广泛宣传党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利用局域网、公告等形式公开公布国家、省长春市、九台区关于购置农业机械补贴政策,中标机具信息等,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服务指导落实: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进行的政策讲解、购置指导和培训,使购机户充分了解政策、购置程序及所要购买机具的工作性能和指标。

     (四)强化责任,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和《2015-2017年九台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我们严格工作程序,购机者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定点供应商选定拟购置机械的具体型号,然后按如下程序操作:    

1、购机补贴对象到乡镇(街道)农机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个工作日内,拿购机发票、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乡镇(街道)农机站申请补贴。

3、农机站要依据购机补贴对象提供的发票日期,按规定时间及时到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

4、办理完补贴手续后,农机站要及时把补贴对象的相关材料取回,并通知购机者抓紧时间进行验收核实。

5农机、财政部门共同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置机具进行确认核实,核实人员要在《补贴机具购置确认书》上签署意见,购机者本人要签字并按手印。

6、农机、财政部门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后,在九台农机化信息网上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补贴资金结算,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款。

7、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落籍办理牌证照,及时参加驾驶员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驾驶证。

8、补贴机具由于某种原因确需退货的,补贴对象要与经销企业达成书面退货协议并签字、盖章(手印)后,凭协议书向区农机局提出退货申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同时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保障购机者利益,我们加强了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要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必须做到以下规定:

1、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2、经销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和“谁销售、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为购机者提供优质农机产品和优质服务。

3、经销商应向购机者说明农机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开具销售发票。

   4、经销商必须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购机者出具产品三包凭证和三包服务联系卡,确保售后服务及时到位。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接到农民投诉后,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五)强化重点 抓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工作

2015年九台区有承担《2015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三户,其中: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机具库棚建设按旱田标准建设一户;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250万元,机具库棚建设按旱田标准建设一户;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机具库棚建设按水田标准建设一户。建设项目实现总投入1500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419.24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投入594.24万元,建设单位投入486.52万元。

九台区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项目建设,我们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核心,强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区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为指导思想,精心组织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对《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5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单位的通知》(吉农机发【2015】7号)中确定的辖区内三户建设项目单位。农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项目建设工作做为我区农机化重点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项目科长时时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带领相关同志多次深入建设单位,实地指导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无论从机具库棚建设的建筑结构、建筑高度、建筑跨度到农机装备建设的机具选择、购置、验收核实等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了全程跟踪指导全程把关,随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程为项目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确保建设项目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函【2015】25号)要求,九台区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人员对域内三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为该三户建设单位的农机装备及库棚两项建设均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二、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九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工作制度》、《九台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九台区落实农机购置补政策贴信息公开制度》、《九台区农业机械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使用制度》、《九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追究《九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

(二)重点工作自评情况:

1、信息公开情况:在九台区农机化信息网上开通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并向吉林省农机化信息网提交了地址链接。在补贴专栏上按规定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

2、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我们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年初制定下发了《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九台区农机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召开了全系统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座谈会议,王德会局长在座谈会上做了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报告。同时在全体参与购置补贴工作的同志中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并向其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并且农机局与各乡镇农机推广站站长签订了《九台农机局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

   3、监督检查情况: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掌握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际运行情况,切实做好跟踪管理服务,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制订下发了《九台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一次覆盖全区域的自检自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结合资金使用和针对不同时间段农户所需购置不同机具的具体情况,科学谋划,统筹安排。

    (2):时间安排:

     、自检自查:自11月10日开始至11月30日为乡镇自检自评阶段。     

     、12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为县级抽检考评阶段,分成四个小组进行。

     、自5月13日至11月30日为财政、农机在补贴资金兑付前联合抽检验收核实阶段。   

   (3):检查内容及结果:

     、乡级自检自查内容为本区域所购置的所有农机具在位情况,并将自检结果报农机局备案。

     、县级检查农机站软件内容:各相关制度建设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登记等是否齐全完备。

     、县级检查农民所购置的农业机械是否在位:重点检查收获机械、70马力以上拖拉机,其余机具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全区计划检查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50%以上。12月2日至9日进行的县级检查由必检机具729台、抽检机具169台组成,共898台。占全年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56%。    

    、联合抽检主要是针对大马力拖拉机和收获机械在补贴资金兑付前进行的抽检验收核实,验收人员由乡级财政所、农机站人员组成,抽检比例应不低于农民购机数量的50%。如出现机具不在位情况,财政暂时不兑付资金。今年全区因机具不在位原因退回的补贴资金达50余万元,涉及大型拖拉机和收获机械共18台。

     5县乡两级检查综合结果:经检查共有79台机具不在位,机具综合在位率95%。

    (4)具体要求:

 、各乡镇农机站要组织好人员,深入到村、屯进行逐户检查,按发动机号、出厂编号逐台核实。

 、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各乡镇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由站长、验收人员签字盖章后上报。

    4、投诉处理情况:2015我们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受理的投诉事项处理率达100%,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了涉及购置补贴工作的所有投诉。投诉人获得了满意的回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5、补贴系统管理情况: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使用制度》的规定,我们指定专职人员统一使用农业部组织研发的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做到管理系统用户一人一账号,并定期更换密码。工作中坚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进程同辅助管理系统同步并确保辅助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按要求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做好系统内信息档案的保密工作。

   (三)执行实施情况:

1、资金使用和结算情况:

(1)补贴资金使用方面:年度资金(2015-2017)连续滚动使用,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购机需求。省级资金一方面用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机具购置累加补贴,另一方面与国家补贴资金捆绑使用扩大补贴规模。截至11月30日,年度中央财政补贴使用资金4676.24万元,实施比例为99.86%。

    2)补贴资金的结算: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和《九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2017年九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涉及资金结算的相关要求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科学谋划,统筹安排,5月13日申请第一批次资金结算开始至11月26日申请第六批次资金结算止有计划、有步骤准确无误完成全年补贴资金结算工作

     2、档案管理与材料上报情况:在档案管理上,我们做到重点机具“一机一档”并指派专职人员妥善保存补贴机具档案。同时2015年我们及时准确按要求上报各项材料。

   (四)实施效果情况:

2015年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使全区的农机化整体作业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尤其是机械化收获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得到了突破性的提升,为我区2017年实现粮食生产全程农机化奠定了基础。2015年区域内3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的圆满完成,为促进我区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构建了符合我区实际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突出表现为以下两点:

一是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10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9%;拖拉机保有量达到3.23 万台,比上年增长2%。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万台,比上年增长6%。联合收割机达到1650台,比上年增长27%,其中:新增玉米收获机384台,比上年增长44%。农业装备开始向大功率、高性能、一体化方向发展。

    二是农机化作业水平稳步提升,全区机耕水平达98.2%,机播水平94.9%,机收水平59.4%,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6%,比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机械插秧、玉米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快速提高。

(五)扣分项及一票否决情况:

    2015年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相关程序稳健运行,无任何弄虚作假、违规违法情况发生。

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体会、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开展绩效管理的体会:

1、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使我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具体、规范、有序。使党的惠农政策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充分体现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展了我农机化事业。

2、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制度细化到农机购置补贴每一个工作环节,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三农”的热情度。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广大农民对农机具的购置需求,树立了农机人的良好形象。

3、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使工作人员更加廉洁、秉公办事。在工作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使上级机关满意、领导满意、尤其是群众满意。

(二)存在问题: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及多种不确定因素。2015年我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实行敞开式(普惠)补贴,中间省去了乡镇级审核环节,出现个别投机者、农机销售企业参与的倒车现象。

2、销售企业售后服务有待加强。突出表现为:服务人员少,导致不能在第一时间内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农民的需求。个别服务讲条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3、由于明年国标机械转型,个别农机生产企业进行跳楼价格销售,或多或少扰乱市场,出现恶意销售现象。

(三)相关建议:

结合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建议如下:

    1、结合农机生产新技术,重点补贴推广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机具,适当加大对其补贴力度

    2、由于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全面满足购机需求的方式,建议从制度及补贴操作系统的技术层面加大对农机产销企业的规范力度,避免出现经销企业只管卖机具、开发票,而不考虑补贴操作程序中农机产销企业应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等情况。

3、建议在补贴机具数量上沿用《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最初规定,并对补贴对象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质进行具体量化,避免当年注册或只是形式上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政策上同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组织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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