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农机财联字【2017】17号
2017年公主岭市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农机站、财政所:
为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适应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现就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在全市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和水平
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凡是按照补贴政策购置农机,自主申请后均可据实享受补贴。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年度补贴资金连续滚动使用,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生产购机需求。补贴金额根据当地农机购买情况据实分配。补贴由当地农机、财政部门全权办理。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对今年购置的经补贴对象申请并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后未能实施补贴的农机具,在2018年按照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优先给予补贴。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为切入点,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一)根据种植结构调整需要,在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基础上,将马铃薯播种机和收获机、花生收获机和剥壳机纳入补贴范围。调整后的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9大类26个品目。将补贴重点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所需主要机械装备和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及装备技术聚焦,加快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着眼农机化发展短板和滞后环节,重点围绕改善农机应用条件和强化机具供给。根据农机化发展需求,全省拖拉机购置补贴范围,由购置40马力(含4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调整为购置30马力(含3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
三、实施连续稳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办法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市24个乡镇(街道),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二)实施利民便民务实高效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办法。对今年购置且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机具,在补贴实施年度内经核实确认,均可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并享受购置补贴,满足广大农民对购置农机具优先用于农业生产需要,提高农机具购置使用效益。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购机补贴对象可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2.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首先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到公主岭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购机补贴对象拿当年购置的机具(需办理牌证照的机具要安装好牌证照)及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等有关材料,到所在乡镇政务大厅农机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到财政窗口登记汇款帐号信息,作为后期兑付补贴款的依据。
3.乡镇农机站具体指定一名机具核验人员(核验人员当天有事,由站长亲自负责),与本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补贴机具的核验人员对待补贴机具进行共同核验。核验时两个部门的核验人员要按照下列方式进行:(1)察看。察看购置者、购置产品、购置发票;(2)审核。审核购置者出示的身份证明、购置产品、购置发票的规范性、完整性、一致性和补贴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3)检验。检验购置产品的外观、铭牌、发动机号、产品架号、购置发票的相互一致性和完整性;(4)采录。共同把待补贴机具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用2017年公主岭农机购置补贴专用拓号贴进行拓号核实,铭牌进行拍照。核验后乡镇(街道)财政所和农机站专门负责核验的工作人员(农机站长)要与所核验机具的机主、所核验机具合影拍照,核验人员要给机主与待补贴机具拍一张人机合影。核验人员在《补贴机具核验确认单》上分别写明核验意见并有核验人员共同签名,加盖两个单位公章。照片分别建立两个文件夹由乡镇农机站统一发送到农机科购置补贴专用邮箱。
4.购机者凭购机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代码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汇款存折或开户行帐号复印件和已经签字盖章的《补贴机具核验确认单》等相关材料,到市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办公室办理补贴相关手续。
5.农机主管部门独立承担辅助系统信息录入和管理维护;核验结果确认和向财政部门提供结算单据;核验材料归档和管理。
6.财政主管部门独立承担补贴资金拨款和兑付。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档产品本省(或相邻省区)上年平均价格的30%测算。为防止个别产品补贴额过高,对个别产品补贴额高于50%的,暂缓办理该产品补贴手续。对因上述原因暂缓办理补贴手续的,由该产品生产企业在收到相关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主动做出说明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对非因重大技术突破带来农机制造成本下降和未主动做出说明的,按照不高于其销售价格40%的补贴实施补贴。
(四)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在2017年11月30日后,不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确认手续。2018年不对2017年购置的未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确认手续的农机具实施补贴。
四、明确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和相关要求
凡在吉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机产品,均可享受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享受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其产品生产企业自愿向吉林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产品补贴分类分档申请,由吉林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补贴范围并对其产品进行归档。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生产经营的补贴产品,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名牌。其出厂编号等标识,应当具有唯一性,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不能享受购置补贴。
五、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各地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5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及2015年、2016、2017年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组织领导、具体实施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作用。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要密切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规定,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
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市、乡财政要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严禁挤占挪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玉米、水稻等粮食生产所急需农机具,实施敞开补贴,即是我市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要,也是使广大农民公平享受政策红利的必然选择。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完善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促进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
要认真研究、周密考虑、科学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结算进度,缓解农民购机的筹资压力。要积极协调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贷款及金融租赁扶持政策,开通筹资渠道。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确认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补贴机具要逐台核实,要在当地政务大厅开展补贴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如乡镇负责核验机具的工作人员在核验机具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国家购置补贴资金被套取,一切责任皆由乡镇负责核验机具的工作人员承担。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部使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明确责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政府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利用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
农机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农机化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农机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此文件依据省农委专项检查组整改意见制定,各乡镇农机站、财政所要对前期机具核验情况进行整改。此文件发布之日起,公农机财联字【2017】16号文件同时废止。
公主岭市农机局 公主岭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