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覆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本县年度内农机补贴实施方案及补贴操作程序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公示申请者姓名、购补机具、型号等;按规定报送补贴实施情况和工作总结。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在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上以公告形式公布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并确保能够随时查阅。
四、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汇总购机情况,核对一致后出具结算清单,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
五、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系统维护工作。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六、对经销企业、购机者的监管。组织各乡(镇)农机站工作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逐台入户核实。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认真办理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系统内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要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上报查处结果。
七、严明补贴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有关规定,按照“四个严禁收费”的要求,确保做到“不向农民收费,不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不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不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
前郭县农业机械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