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公布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2、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按照公布信息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3、申请补贴登记。购机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具法人身份并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卡(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向市农机补贴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地购机者需同时提供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合法证明),由农机、财政两部门对购机者的身份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录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由购机者填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4、补贴机具核验。申请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出示的购机发票、产品资质证明,和当年新购置的机具等相关材料,由农机、财政两部门按照补贴机具核验规程,安排2名专人共同开展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并在《补贴机具核验单》上签字。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先行办理落籍登记手续。
5、补贴资金公示兑付。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交《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即刻将办理申请补贴资金的购机者的购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无异议,每月底由财政部门集中通过银行卡直接兑付补贴款。
补贴咨询电话:0433-3232635
监督投诉电话:0433-3222635
龙井市农机总站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