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和购机者本人身份证向乡(镇)农机(农科)站提出购机申请,乡农机(农科)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江源区农业局与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补贴金额不足2000元的可在公示期内购机。
(二)公示合格后的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亲自到江源区农业局农机科,完成身份信息网上录入后,由江源区农业局和财政局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三)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购机发货票。
(四)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江源区农业局,江源区农业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中签属确认意见。将机具验收单装入购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