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打造成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一是严格把关,落实工作职责。在补贴实施过程中,把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理责任。重点做好政策宣传、购机者资格审查、受益公示和机具核实、经销商和补贴机具监管、汇总上报补贴资料、健全完善补贴信息档案等。
二是建立健全补贴档案,严格执行程序。对已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对购机者基本情况、补贴机具的型号、数量、补贴金额、机具编号等信息进行电脑建档、动态监管。同时加强检查,定期、不定期查看补贴机具是否在位,了解机具使用情况和购机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意见,做好沟通和协调。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机具倒卖。严禁在规定期限内非法转让和转卖享受补贴的机具,加大跨区作业补贴机具管理力度,有效跟踪监督跨区作业情况。同时,强化公示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防止转手倒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