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自身监督。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制定和完善部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积极主动邀请县农机购置补贴成员单位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强化投诉处理情况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本部门业务网站,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动态信息,设立和公布购机补贴投诉电话,主动受理来信、来访和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做到无上访、无投诉、无曝光。
四是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遵循《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办法》,严肃工作程序,加大对出现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发现问题决不姑息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