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22〕1号)文件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会后我县下发《东丰县2021年-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知》。通知明确了2021年补贴资金使用及工作落实情况、2022年调整补贴标准及补贴政策等工作。通知要求2022年可以正常办理2021年补贴申请,优先补贴免耕播种机;2022年将对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或档次降低补贴标准;2022年农机补贴的机具按照当年发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将取消“敞开补贴”政策,按省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和相关规定执行;2022年购置补贴机具的购机者,携带购置机具发票到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登记。要求各乡镇将《通知》宣传到村、到组、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