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梅河口市农机部门公布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按照“自主购机、自愿申请、据实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流程,明确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要求。咨询电话:0435-4246068(梅河口市农机总站农机科)。
1.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到各农机工作站所在乡镇政务大厅登记相关信息,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购机者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购机者按照公布信息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经销商向购机者开据购机全额发票。
2.办理机具牌证。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补贴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后再办理补贴手续。
3.补贴资金申请。鼓励购机者利用农机补贴APP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购机发票、机打户口本、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卡或存折(农机生产合作组织为银行开户证明)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购机者提交的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补贴机具核实。农机部门组织拍照人机合影,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在申请补贴前办理牌照,做出核实意见。
5.补贴资金兑付。农机部门对购机者及相关材料审核确认,以乡镇(街)为单位填写《梅河口市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对象公示表》,并将公示表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6.退(换)货规定。如购机者所购机具已经核实且补贴款尚未兑付,经农机和财政部门批准后,其所购机具方可退(换)货;补贴款已兑付,经农机和财政部门批准,补贴对象需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财政专户后,其所购机具方可退(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