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农机发〔2018〕7号)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9〕10号)要求,集安市结合实际,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市严格遵守补贴操作程序,严把补贴资格审核、补贴农机具核验、补贴农机具用户信息、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关。在12月20日将补贴资金全部进行了兑付。为保证政策落到实处,集安市严格核验补贴农机具,做到机票一致、机牌一致、人机合一。并对近三年来单人购买3台以上的补贴机具在用情况进行了入户核查,填写补贴机具核查表,进行了拍照留影,未发现异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