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但是普遍都处于规模小、效率低、利润少的状态,急待政策扶持。区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其中,运用农机补贴政策有力促进了经营主体发展方式由人力向机械,由传统向现代的过渡。具体做法是:
1、农机补贴政策广覆盖。补贴范围包括了众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型态: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类组织。今年,不仅本地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享受我区农机补贴,外地人员,只要在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在我区办理和享受农机补贴。
2、经营主体享受补贴政策优先权。在补贴申请额度上,只要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的农机具数量与其生产经营的规模、生产需求相符合,一律敞开补贴,不限额度,优先办理。
3、搞好与经营主体的对接服务。凡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机,不需要经营主体跑腿,由灯塔镇、区农林局、区财政局组成核实小组,下乡入户,到其经营场所进行机具核实验收,保证服务到户。比如:今年,碾山村宏运农机种植合作社新购玉米收获机一台,区核实小组来到其经营场所,法人李景江的家中核实了机具,节省了其成本和时间,得到了经营者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