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蛟河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农业局孙亚军副局长、市财政局农业科杜新业科长及工作人员、蛟河市农机总站鲍景华站长;各乡镇街财政所所长、农机站站长、市农机管理总站全体人员及各乡镇街区补贴信息录入操作员。会议由市农机总站鲍景华站长主持。
会上,首先由市农机总站鲍景华站长宣读蛟河市农业局 蛟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及《蛟河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市农业局孙亚军副局长全面总结了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同时对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农机总站鲍景华站长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进行了重点说明。会上大家就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2017年,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以及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补贴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带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及购机发票、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具体材料按当地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到当地农机部门指定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公示合格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全年购机补贴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在购机补贴截止时间后,不再办理购机补贴核实确认手续。2018年不再对2017年购置的未经核实的机具实施补贴。
会后,各乡镇街农机站站长签订了农机补贴工作责任书,各乡镇机站负责系统操作员签定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操作员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