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延边州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900万元,已发放3236万元,其中补贴拖拉机1703台、免耕播种机519台、水稻插秧机355台、深松机2台、粮食烘干机2台,共落实补贴机具2603台,受益户数2198户。
近日,省农委省财政厅针对《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发[2015]3号)中“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日内,拿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的规定,调整为“购机户拿当年购置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机具,在年度内经核实确认后均可办理补贴手续并享受购置补贴的规定,在购机时限上方便了广大购机农户。
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5250万元,其中延吉200万元、图们150万元、敦化3000万元、龙井400万元、和龙800万元、汪清200万元、珲春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