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农牧局联合财政局开展 “四确定”农机补贴核查工作。 一、确定工作专班。由县财政局和农牧局抽调人员,组成农机核查专班,负责农机核查工作,做到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确定核查标准。对核查机具严格按照要求,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作业痕迹”。 三、确定核查比例。前期乡镇农机人员已对各自所属辖区农户购买的农机具进行入户核查,核查率达100%。 四、确定补贴渠道。对确认无误的补贴机具,将通过“一卡通”或者银行账号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 目前,核查中未发现一起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