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全面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购机补贴工作对具体操作程序和政策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加注重简政放权,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更加注重突出重点,科学引导农机化发展;更加注重便民服务,促进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改进操作模式。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模式。购机价格由农民和经销企业遵循市场规律,自主商议、自行议价,充分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
二是取消经销商资质备案。为维护补贴机具市场的正常秩序,减少人为干预,今年放开了经销商资质条件,发挥生产企业确定经销商的自主权,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改备案制为公布制,强化生产企业对经销商的监管责任。
三是操作程序便捷高效。今年的补贴流程更加便捷,所有补贴手续都到农机主管部门办理,取消了经销企业的信息录入功能,改为机具核实时由县农机局现场录入购机户和机具信息,购机者登记、购机、核
四是敞开补贴满足需求。为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突出重点环节机具发展,今年减少了补贴机具种类和品目,集中资金补贴重点,满足农民购机需求,为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供了保障,同时也避免了农民因害怕买不到补贴机具扎堆购机现象。
五是扶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加强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倾斜力度,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在享受补贴数量上对普通农户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所区分。规定1个农户家庭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台套,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最多不超过5台套。使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优化机具配置上有了保障,为提高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