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20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会议之后,通化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通化县2015-2017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县政府行文下发,为了不误农时,购机补贴工作于4月1日全面启动。
针对今年补贴相关规定改进、操作环节变化的新特点,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实施方案,同时要求乡(镇)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张贴重点章节,印刷明白纸3000份下发到村,大力做好政策宣传。明确“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春耕机具6月30日前办理;秋收机具7月1日-11月30日办理;补贴对象自主购机,风险自担,先购机后补贴;一户农民家庭补贴一台(套),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贴5台(套);购机后10日内拿新购未使用机具及相关资料申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