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梅河口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财经办、市政协经科委、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反渎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市农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市农机局局长齐文科在会上宣读了《梅河口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副市长姜洪涛主持会议,并做了工作部署。
姜洪涛指出,2015年我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省农委、省财政厅下发了《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在2015-2017年政策执行期内,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变;在资金使用上,采取三年周期内年度资金连续滚动的办法;在操作程序上也都进行了调整。为此,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意见》要求和梅河口市《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充分尊重购机者的自主选择权,实现补贴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确保强农惠农政策高效、顺利实施。
他要求,在每年6月30日前,对春季农业生产所需的播种机械、育苗机械设备、栽植机械等补贴产品优先办理补贴手续,7月1日后再办理秋季农业生产所需的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饲料作物收获机械、清选机械、干燥机械等机具产品。农机、财政两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按月组织结算和兑付工作,缓解农民群众的筹资压力;要积极协调农业、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贷款及金融租赁扶持政策,开通农民筹资渠道;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实施方案”、“补贴额度”、“操作程序”、“补贴受益对象”、“投诉咨询电话”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乡镇(街)要强化农机补贴的推动和监督管理,在政务大厅设立农机补贴窗口,调配办公设备,满足乡镇农机工作站办理补贴工作的需要。
他强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增强自律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廉洁服务,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部分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各乡镇(街)要通过政策的实施,促进本乡镇(街)农机装结构的布局优化,突出以玉米、水稻等粮食生产所急需的先进机械,敞开补贴,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推进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