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有所调整,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模式,为把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使补贴资金切实发挥效能,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梅河口市科学调控、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了政策的高效实施。
一是成立了由副市长姜洪涛任组长的政策实施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梅河口市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资金的30%用于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机大户,重点补贴免耕播种机、育苗机械设备、8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谷物收获等14种机械,对牵引式免耕播种机、深松机、4-6行水稻宽窄行插秧机、3行自走式玉米收获等机械省财政累加补贴。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行为。政策实施的农机、财政等有关部门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督与督查、档案管理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政策的廉洁规范实施。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推进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政策实施前,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补贴操作程序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以及粘贴挂图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让农民有知情权;政策实施中,公布资金使用进度,让农民有参与权;政策实施后,对申报人员和已购置人员的姓名、地址、申报和购置的机具种类、型号及补贴金额等信息采取公示到村,并汇总后在“梅河口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同步进行公示,业务咨询、监督举报的电话也一并对外进行了公开,让农民有监督权。
四是加强机具监管,及时兑付资金。市农机管理部门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对补贴资金在5000元以上的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逐台“人机合影、签字确认”,财政部门也积极参与,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30%以上的抽查,杜绝倒卖、骗补等行为的发生。截止到目前,仅2个多月时间,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的结算申请,已安排953.9万元资金打入第一批申请的543户农民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