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双辽市第一批第一阶段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始实施。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12号)文件指示精神,结合双辽实际,我市第一批第一阶段对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水稻插秧机(摆秧机)等重点机具进行补贴。近年来,由于国家和吉林省对农机补贴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对农业机械化认识的显著提高,农民使用、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仅6月5日一天,全市就实施农机补贴资金495万元,其中:国补资金336万元,省补资金159万元;补贴机具222台,其中:免耕播种机174台、插秧机46台、深松机2台,受益农户209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为农民致富、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