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基本情况
2013年吉林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基本情况
日期: 2013-03-28  来源:吉林市农委农机化处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省政府下达给吉林市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指导性控制指标为7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为550万元。今年补贴资金使用上仍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
2013年补贴机具种类涉及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等9大类21个小类52个品目。在机具补贴标准上,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今年将对步进式水稻插秧机、乘座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水稻全喂入式收割机、水稻半喂入式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和深松机等机具优先满足补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
补贴操作采取分时间段的办法实施。第一阶段为3月初至6月末,在此期间优先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钵育苗摆秧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和深松机。第二阶段为2013年7月1日至10月末,将优先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和深松机。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程序仍与往年相同。具体程序如下:
(一)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和购机者本人身份证向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乡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县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公示。
(二)公示合格后的购机者,由县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三)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购机发货票。
(四)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购机者所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县农机、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中签属确认意见。
今年,纪检监察、财政、农(机)业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贯彻落实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实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