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州农机部门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积极采取“六措施”加快落实第一批补贴资金7400万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7200万元,省级资金200万元,拉动农民自筹投入约 1.6亿元,受益农户6800余户。新增各类农业机械 12766台套,其中2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 4529台、小型拖拉机1421台、水稻插秧机690台、收割机39台、农用挖掘机16台、机具5722台、其它机械349台。进一步提升了全州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机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规模化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全州农机部门精心组织,州里成立了以王福生副州长为组长、州农委、州财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上级《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州、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三级方案执行。
二是细化标准, 严格审批。州农机部门细化补贴标准,明确提出:补贴机具在规定年限内没带车年检者不能享受;有违规行为者不能享受;享受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补贴必须实行当年购机户中的三户联保。
各县(市)在落实补贴政策上也因地制宜,严格把关,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
三是加大宣传,公开透明。省购置补贴方案下发后,州农机部门立即组织召开全州农机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全州各级农机部门动用各种新闻媒体,并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通知、设置公示栏等形式将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比例、指标情况及时发布,告知广大农户,确保宣传到位,不漏一户。
在操作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联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合署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部分县(市)的补贴工作放在行政大厅,接受全社会的共同监督。
四是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州农机部门根据各县(市)耕地面积、宜机耕面积、种植结构、现有机具保有量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全州农机装备结构图,指导县(市)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方案,上报州局,经州局、省局审核批准后,再进行操作。
今年第一批补贴机具重点:一是保证春耕生产;二是保证专业化农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除中小型拖拉机外,保证播种机、插秧机等机具补贴,这些机具在春季生产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保证了农作物的适时播种,并促进了农机合作社及专业化农场建设的步伐。全州86个农场共享受国补资金132万元,购置各类农机具346台(套);62个农机合作社共享受国补资金398万元,购置各类农机具848台(套);211个农机大户共享受国补资金357万元,购置各类农机具580台(套)。通过选择重点补贴对象、重点补贴的机具,调整农机装备结构,使农业机械化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五是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按照省农委要求,州农机管理局与各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签订了《延边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严格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实施,认真执行国家、省历年来关于购置补贴及全程机械化项目示范区建设的实施和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了县(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州局两次召开全州局长会,落实省局会议精神,强调工作纪律和整顿工作作风。同时加大对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杜绝经销商违规操作,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州及各县(市)都设立了公示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六是争取指标,快速落实。今年省政府分配给我州的第一批指标是5450万元,实际操作中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州农机部门联系县(市)一同到省里争取,先后争取1950万元,基本满足全州农民的春季需求。
各县(市)及早动手、快速落实,至六月末补贴指标落实了95%,90%以上的机具发放到农民手中。落实指标占全省的三分之一,是全省落实最快、执行最好、结算最早的地区,得到了省里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