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为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省农委、财政厅的要求。县农机服务总站负责人崔志林同志(甲方)与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乙方),签订了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
责任书主要内容为甲、乙双方在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中应尽的责任及应履行的义务,并且甲方对乙方落实责任书内容、成效显著与否等方面有监督考核的责任,考核结果同年终表彰奖励和申报先进等相挂钩。
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双方签订新的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