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首批农机补贴资金5450万元
延边州首批农机补贴资金5450万元
日期: 2011-04-28  来源:林玉军
2011年全州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5450万元,其中,延吉市国补资金300万元;图们市国补资金400万元;和龙市国补资金350万元;珲春市国补资金500万元;安图县国补资金500万元;汪清县国补2000万元;敦化市国补资金800万元、省补资金150万元;龙井市国补资金400万元、省补资金50万元,目前补贴资金指标已经下发至各县市,补贴工作已全面开始,广大农户需及时关注。
今年全州的补贴工作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操作;要根据本地区耕地面积、宜机耕面积、种植结构、现有机具保有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方案,上报州局,经州局、省局审核批准后,方可操作。同时成立由政府领导、纪检、检察、财政、审计、农机等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规范、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严把报名审批关,尤其是乡(镇)站长要把好第一关;要对违规出售农机具的农户或合作组织要坚决取缔其享受资格;要加强年检审工作,并与补贴工作联合办公。对补贴机具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带车年检审的农户和合作组织,坚决取缔其享受补贴资格;要加强补贴和全程建设机具管理;要加大对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专业农场和其它合作组织购机要由乡镇经管站出具证明,并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