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今年农机购置补贴额度是600万元,为了落实省农委提出的:“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企业索要和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的要求:该县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规范操作。
一、 宣传政策,形式多样
为了使农民购机者更多了解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该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是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问答形式在东辽县农机化信息网上进行宣传;二是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成宣传单,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在东辽县电视台通过政策讲座的形式进行宣传;四是在辽源日报通过记者采访的形式进行宣传;五是通过各种会议进行宣传。
二、 服务农民,方便快捷
为了尊重购机农民的意愿,在贯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走样的情况下,尽量方便农民购机,他们实行了“五个自主”。一是农民自主确定购买的机型;二是农民自主确定购买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三是农民自主确定经销商;四是农民自主确定机具价格;五是农民自主确定提机(具)方式。同时出台了“八项便民措施”。一是购机农民可就近选择到县或乡农机部门报名;二是周六、周日和工作日中午安排工作人员值班,为农民提供延时服务;三是办理购机手续的工作人员从2人增加到7人,减少购机农民的等待时间;四是购机农民可采取多种方式与经销商商谈价格;五是农机监理部门可现场为购机农民办理牌证;六是现场设咨询台,为购机农民现场解答政策和购机技术事宜;七是如果农民有需求,可陪同购机农民到经销商处提机(具);八是农民对经销商服务不满意,可协商更换经销商。
三、 规范操作,阳光运行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规范操作,该县对工作人员确立了四种工作制度,一是实行工作流程制。把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化,规定每步的顺序和工作内容,确保工作服务到位。二是实行工作互审制,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既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又明确相互间的互审责任,避免工作上的失误和其它现象的发生。三是实行统一公示制。对购机农民统一公示格式,公示期间农机站的工作人员要到现场,公示结束后,农民在公示书上签下自己购机的真实意愿。四是实行验收督查制。购机补贴结束后,农机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测评农民的满意度,纠正操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实行属地包保责任,三年内,农机站人员跟踪监督,确保补贴机具不倒卖,不外流,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项措施的实施,加快了农机购置补贴进度。目前,全县农民申报小型拖拉机及农具1000多台(套),签订协议800多台(套),完成购机400多台(套);水稻收获机和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80多台(套),签订协议40多台(套),完成购机8台(套);汽车申报161台,签订协议90多台,完成购机50多台。预计将有40%的补贴机具,能够投入到今年的春耕生产作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