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乙方(购机者):
住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生产广家 | 数量 | 价格 | 中央财政补 | 地方财政补贴金额 | 实际支付金额 |
二、乙方在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___元,并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
1、 落实中央与地方补贴资金;
2、 协调供货。
四、乙方承诺:
1、按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间至少l 0天前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协议;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乙方(购机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