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机跨区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国家对农机跨区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日期: 2007-01-09  来源:
农机跨区作业最初是由基层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自发开展的农机经营活动,由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支持。1997年,农业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计委、机械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跨区机收小麦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活动,并且每年都下发文件扶持农机跨区作业的开展。
一是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大对农机跨区作业的领导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不断规范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市场,以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二是印发插秧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在跨区作业期间,机车凭《作业证》可以在除高速公路、全封闭汽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驶并免收过桥、过路费。
三是积极为机手提供协调和后勤保障服务。如农机管理部门为机手联系作业地点,签订作业合同,提供作业时间、收费价格、种植面积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有的还直接组队外出作业,并组织有关厂家或农机供应部门进行维修、配件供应和“三包”跟踪服务。
四是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机跨区作业机械给予各种优先权。如技术培训,零配件更换和油料供应,以及除高速公路、汽车专用道外不设置禁行区域等。对随意拦机、车匪路霸、各种纠纷等也加强了打击和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