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创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是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近日经审核,农业部确定 1022家农机合作社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其中长春市共有10个农机合作社 。
示范社建设总体上实行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机制,建设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56号)的要求,积极争取示范建设投入,加强示范建设指导,发挥示范社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不断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和领域,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