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马川子乡河南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珲春市农机局的指导下,于2008年初组建,由村委会牵头,动员村民以农机具、土地或资金入股的形式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经营模式为“村委会、合作社、社会团体”。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河南村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和运作方式,有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河南村位于珲春市红旗河南岸珲春平原,距市区5公里,是有机大米和绿色大米的主要生产基地,是我市农业机械化作业示范区。河南村耕地面积534公顷,其中水田300公顷,旱田234公顷,土地肥沃、地势平坦,适合机械作业。全村13个村民小组,429户,农业人口1115人。目前,入社户66户,206人,旋耕机1台、各类农机具达40台套,育苗大棚20个。合作社以“六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选农资、统一机播、统一机插、统一机收、统一销售来经营。
二、股份形式
机械入股:按现物当时的机械市场评估价格入股。
土地入股:农户租地款是按当年的土地市场价兑现,各种补贴归土地入股者,分红按当年产出来的大米纯收入5%兑现。
社员现金入股:每年合作社纯收入60%分红,40%用于合作社公益金、技术培训金、福利事业金、机械折旧金等后备发展基金使用。
三、主要经验
几年来,由于全村经济基础差,农民增收缓慢,虽然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让农民享受到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但是由于缺少有效的组织与协调,一家一户的农机经营方式存在着很多弊端,组织化、信息化程度不高,农机效益和作用发挥不出来,导致农机作业成本偏高,市场竞争力减弱,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无机户有市场难寻机、有机户有机难找市场”的局面。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河南村农机合作社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实行股份制合作。农户以承包土地入股,把合作的兴衰与股东利益挂钩。股东通过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参与农机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交股东大会表决,实现了股东的自主管理,切实保障了入股村民的权益。通过这种方式,河南村实现了粮食生产机械化和土地集中经营模式,从体制机制上找到了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与农户分散经营的“结合点”。河南村农机合作社将股东入股的70多公顷土地实行“六个统一”,将机械化作业渗透到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真正发挥大型农业机械的优势。
四、运行成效
河南村农机服务合作社通过加强管理,不断探索建立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较好地发挥了合作社规模经营优势,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效益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移富余劳动力。有效解决了由农户分散经营导致的低效生产、无序竞争问题,土地经营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全村大部耕地采用大型机械化作业,大大节省了劳动力,使农户从繁重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养殖业、外出务工或者进入二、三产业。全村共有346人外出劳务,仅此一项可增收100余万元。农民通过承包、务工的形式增加收入200余万元。
效益二:促进了土地合理流转,加快了土地向种田大户和种田能手的转移步伐。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实现了大型机械作业的方式,解决了小农机作业质量差、耕地板结、增产增收难的问题,同时在调节小地块与大机械的矛盾时,村委会积极协调农户,把土地向种田大户转移,向合作组织转移,这既解决了耕地连片问题,又解放了捆绑在耕地上的劳动力,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转,2009年全村土地集约面积为120公顷,2010年达到155公顷,具备了农场化发展的条件。
效益三: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河南村农机合作社70多公顷水田耕地实现了稻田养鸭有机稻标准化种植,从耕地、播种、插秧、收割、加工等作业全部实现机械化。所生产的大米由于籽粒饱满、香甜可口、色泽良好,从而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成为远近闻名的抢购产品,大米价格每公斤比普通大米高出0.5元左右。仅粮食高价销售一项,合作社就可以较常规情况下多收入20万元左右。
效益四:提高农民抗击自然灾害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他们率先进行大规模机械深耕、深翻等机械整地作业,实现了“一次播好种、一次拿全苗”,为秋后稳产、高产奠定了基础,也有效避免了春旱和伏旱问题,提高了农户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2010年合作社年收入1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每亩水田减少作业成本近200元,合作社水田面积70公顷,可减少作业支出10.5万元,入社的农户每公顷增加收入2000-3000元。增加收入的同时使部分农户从土地上解脱出来,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民的增收致富步伐,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走出了一条农机服务社会化之路。
合作社的成立,有力地提高了本地的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到了现代文明的成果,受到了当地农户的认可。在今后运行中,我们将采取扩大合作规模,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满足市场需求,带领周边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