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农机局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扶持力度
珲春市农机局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扶持力度
日期: 2010-09-17  来源:珲春市农机管理局
珲春市农机局根据珲春市政府关于农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及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机发[2009]6号《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大力培植、发展农机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
近年来,全局提出了加快发展珲春市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措施。把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户作为提高农机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服务水平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抓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扶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加快发展,使其成为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
一是实行政策倾斜。将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向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倾斜,提升其农机装备水平,有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
二是提供资金保障。帮助农机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申请扶持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技术信息服务手段。
三是加强培训服务。以农机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为阵地、为依托,开展对广大农民和机手的培训,加强政策、法律法规、业务技术和现代科技知识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发展的能力;
四是强化技术、信息指导。为促使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定期组织厂家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农机驾驶人员懂技术、会操作。同时,及时向农机合作社提供政策、技术、经营等方面的信息。
随着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市已成立农机作业协会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25个,农机、种粮大户发展到50家,农机专业化农场发展到4家,农业机械化服务发展空间不断扩大,有效降低了农民生产成本和风险,提高了机手作业效益,保障了粮食增产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