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的“主角”效应
农机合作的“主角”效应
日期: 2008-05-07  来源:吉林日报
随着农机作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分散经营的农机户,由于受资金、技术等因素制约,发展规模难以扩大。农机合作组织以机具、资金、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应运而生,为农业生产提供系列化服务,解决了作业水平低下、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农机合作组织在引导农机户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主角”效应。
春耕时节,敦化市20个农业机械化生产专业合作社忙碌起来,一台台“铁牛”在田间穿梭,翻耕田地……敦化市近年来不断探索农业机械化新路:如何在普及农机具的基础上,有效提高农机利用率,进而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节本增效?
多年生产实践证明:农业机械是实施先进农业技术的重要载体。敦化农机生产专业合作社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的基础上,吸收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使原本分散、弱小的独立农机户联合起来,由合作社借助大型农机,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
敦化市率先成立的官地镇大荒地村农机化生产合作社,是延边州第一家在没有国家资金支持下,农民自发组建的。大荒地村是一个种田大户村,同时也是一个农机大村。386户村民拥有799公顷土地,各种农机车辆260台。村主要经济来源是靠耕地和机械化对外作业,年人均收入3000多元。村里有很多种粮能手,几乎每个种田大户家中都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在生产过程中,这些种田大户感觉到,没有最大限度发挥这些农机具的效能,而且闲置浪费严重。联合起来,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联合作业的致富路,渐渐成为共识。
在市农机局等部门的帮助下,大荒地村10位种田大户,带着价值60万元的资金、农机和133公顷耕地走到一起,成立了农业机械化生产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耕耙、栽种、收割等一条龙服务。合作社坚持统一整地、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按股分红的制度,使参股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纷纷外出打工和开办产业。合作社理事长刘敬全说:“通过农机资本的注入,吸引土地资本入股,合作社通过机械化生产、标准式作业、定单式销售和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
“种地不下田,到秋就分钱”的愿望实现了。据了解,仅大荒地村一个合作社,就节省了近50个劳动力,合作社组织闲下来的农民搞起副业,养鸡、养牛、种人参,并开办了农机维修厂。继大荒地村之后,敦化全市16个乡镇成立农机合作社20个,越来越多的农民参与到农机合作社中。目前,敦化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2%,大大高于全国42%的平均水平。
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专家称,农机合作改变了粗放耕作方式,降低作业成本,为农业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和利用率,规避了市场风险,便于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机效益的最大化。
榆树市先锋乡民权村农机股份合作的成立,是2004年的事。当时,村里争取省农发办600万元的资金支持,自筹资金103万元,建筑了占地7650平方米农机合作社,农机大库1410平方米,硬化场地6390平方米,购进机车20台套,大型农机具78台套,满足了全村部分地块的全程机械化的需要,合作社固定资产总值1103万元。2007年,全村人均收入6800元。
称其“主角”,效应何在?民权村农机合作带来的一连串数字,解读了 “主角”效应是如何发挥的。农机合作社成立以来,村每年种粮增收150万元,节约成本130万元;解放劳动力2365人,增收2365万元;畜牧业实现一屯一品,全村增加效益5000万元;二三产业增收2300万元; 合作社还解决41人上岗。合作社对外出人员的土地相对集中发包,充分地解决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经济效益,推进二三产业发展,加速农机的推广和应用。
据资料统计显示,在国际工程技术界评出的20世纪对人类社会生活影响最大的20项工程技术中,农机名列第7位。我国统计的农业增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机贡献率为25%。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在促进特色农产品增量提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