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西市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之前,共有22处镇(办事处)农机管理服务站,有正式工作人员84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员45人,自收自支人员39人。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全市镇(办事处)农机管理服务站均被撤消。原工作人员进行了竞争上岗和分流安置,其中:原为财政拨款编制的人员全部参与乡镇改革后新设立的6个服务中心岗位的竞争。竞争下岗和原属自收自支编制的人员则被列入分流安置范围。分流安置的途径一般为按原业务站所涉及的行业组建企业性质的服务公司,通过工商登记,成为独立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这一途径,全市镇(办事处)都组建了完全属于经济实体性质的农机服务公司,不再具有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职能。
按照乡镇机构改革政企分工、政事分开的原则,莱西市在镇(办事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中,将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职能一分为二,其中:农机管理职能划归新设立的乡镇农业办公室,并设置农、林、农机科员作为相应的工作人员;农机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服务职能则划归新设立的乡镇农业与科技服务中心。由于新设立的农业办公室和农业与科技服务中心职能较多而人员编制较少,造成人员普遍兼职,没有与分管业务对口的专职工作人员。所以很难确定改革后全市镇(办事处)农机工作人员的数量。而按照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新设立的农业办公室和农业与科技服务中心应各有一人兼管农机工作。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给农机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为做好今后的农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迅速制订应对措施。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消后,基层农机工作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农机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被打破。而乡镇农机工作作为整个农机工作的基础,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势必给整个农机工作带来深刻影响。农机主管部门,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迅速转变观念,改革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尽快适应乡镇机构改革后农机工作的需要。要认真研究乡镇机构改革后,农机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迅速制订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充分考虑乡镇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并将其作为制订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的重要参照因素,使工作计划任务更符合实际,更易于操作和落实。
二要及时解决乡镇农机工作的“断档”问题。乡镇机构改革虽已告一段落,但涉及农机工作的机构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有关工作人员尚未完全到位,新设机构的职责无法落实,职能作用无法发挥,乡镇农机工作出现“断档”,影响农机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对此,农机主管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努力争取涉及农机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尽快到位,尽早正常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为解决目前乡镇农机工作的“断档”问题,莱西市农机服务中心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分析的基础上,与全市16处镇(办事处)政府协商,全部设立了农机业务代办处,由市农机服务中心委托其办理所在地农机工作业务。代办处人员由所在镇(办事处)政府推荐,市农机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上岗。其业务范围以农机监理业务为主,兼办其它业务。设立代办处作为乡镇新设机构和人员到位前的一种过渡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工作“断档”问题。但是这种形式在机构设立的规范性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认可性上都存在问题,也就是存在合理不合法的问题。若想长期采用,就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制订或争取相应的政策,并在较大的行政范围内统一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