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根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农机化工作特点和各地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全县农机化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农机站。考核内容为百分考核,由农机管理、农机推广、农机培训、宣传信息等方面组成。考核得分结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的依据,以及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依据。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被上级部门查处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效能建设、依法行政等出现问题受到县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通化县建立农机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农机站目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每年1月份进行。当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农机站将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同时对照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自我评价打分,并提供打分依据,报考核办初审后,交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各乡镇农机站认真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自检自查,做好各类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按时跟踪考核,随时掌握工作的进展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以确保全面完成农机化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