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8]7号文件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补贴对象覆盖全市16个乡镇。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开展情况
1、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市农机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以市人大、市政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为成员单位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制定《敦化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建立《敦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投诉处理制度》,《敦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敦化市农机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敦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敦化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敦化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试行)》。
(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18年省农委、财政厅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17.183万元(包含结余资金17.183万元),全年共落实补贴资金3934.768万元,补贴机具2210台,受益户数1895户,拉动农民投入8800多万元。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我市农机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全程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截至到2018年末,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8%,比上年提高0.96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机耕、机播、机收水平稳步增长,分别达91.2%、90.4%、81.4%。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下,我市被确定为全国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玉米、大豆、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实施效果显著,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吉林省农机化息网、延边州电视台、敦化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善补贴程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合理使用。
敦化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