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购机—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农机经销企业购买机具。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补贴对象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机具核实---当年11月30前带新购置机具及购买发票,身份证明,户口本,直补卡等有关材料到当地购机地进行购机核实,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再进行公示。
三,结算兑付—公示合格后有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