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的文件要求,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了验收。
经核对无误后,第二批结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45台,总补贴金额1,960,000元,其中:
春化镇11台,补贴金额138,100元;
敬信镇17台,补贴金额178,000元;
板石镇6台,补贴金额97,400元;
英安镇25台,补贴金额433,800元;
三家子满族乡18台,补贴金额230,800元;
杨泡满族乡17台,补贴金额159,000元;
马川子乡17台,补贴金额269,700元;
哈达门乡23台,补贴金额315,000元;
密江乡2台,补贴金额17,300元;
近海街9台,补贴金额120,900元;
珲春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