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的文件要求,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了验收。
经核对无误后,第一批结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99台,总补贴金额2,664,700元,其中:
春化镇10台,补贴金额178,200元;
敬信镇24台,补贴金额266,900元;
板石镇35台,补贴金额468,000元;
英安镇25台,补贴金额310,000元
三家子满族乡18台,补贴金额200,400元
杨泡满族乡乡16台,补贴金额302,700元
马川子乡15台,补贴金额257,300元
哈达门乡48台,补贴金额567,200元
近海街8台,补贴金额114,000元
珲春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