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近海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完成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0〕16号)中“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印发《珲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请各乡镇(近海街)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珲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2020农机深松整地乡级项目负责人及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系统管理员通讯方式
珲春市农业农村局 珲春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
珲春市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产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吉林省《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稳粮增收、提质增效为目标,逐步扩大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面积,不断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改善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耕作制度改革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实施条件
(一)实施范围
根据本地农业种植业需要及土壤条件,在适宜农机深松作业区域广泛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二)技术要求
1. 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分为春季、苗期和秋季三个时段进行,2020年度全市农机深松整地项目绩效目标4万亩。
(1)春季和苗期深松整地作业深度≥25厘米,不给予作业补助。
(2)秋季深松整地作业深度≥30厘米,给予作业补助。
(3)正常深松整地作业,机具入土出土、规避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深度不足面积,视为作业面积合格(深松深度合格率须≥90%)。
2. 所用作业机具须为通过相关部门推广鉴定的合格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提倡深松机具加装碎土、弥平部件,逐步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以提高深松整地作业质量。
三、补助对象
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对象为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服务的提供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直接从事农机深松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可优先安排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优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四、补助标准
根据吉林省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秋季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为每亩25元。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手续齐全、公示无异议后兑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五、实施步骤
(一)签订作业协议。秋季农机深松整地补助作业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作业补助对象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深松整地机械,并提前安装合格的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在作业前要及时签订作业协议。
(二)核实作业面积。农机深松补助作业质量监管及面积的确定全部以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为准,即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农机深松整地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三)公示作业项目。作业季结束后,作业户各机具作业面积情况在所在村公示七天,如有异议,及时加以纠正。
(四)拔付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确认作业补助面积后,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向补助对象拔付补助资金。
(五)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信息等,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工作总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报表等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的《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的要求,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和技术结合,将农机深松整地项目与保护性耕作项目统筹考虑,优先在保护性耕作地域地块安排实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推动深松整地与保护性耕作集成应用、同向发力。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部门和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珲春市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宣传指导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和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组织开展,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目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深松整地项目管理、验收及公示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办公室主任由程明哲(兼)任,负责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433-7513786
(二)规范资金使用
对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资金原则上当年资金当年使用,当年未用完的可滚动到下年度继续使用,下年仍未用完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监督管理
加大项目落实、检查验收与资金兑付等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操作规范,坚决防止虚报作业面积,套取、挪用、侵占和截留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对作业期间的违规行为,如:非耕地作业、擅自减少犁具数量、遮挡摄像头、擅自调整已标定的监测设备等,一经查实,取消之前的所有作业面积,并取消其继续享受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补助资格。
(四)扩大信息公开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优势和项目政策。要大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方式、标准、质量要求等政策信息,要将深松整地作业服务提供者、补助对象等相关信息,通过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联系单位:珲春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联 系 人:杨永久
联系电话:0433-7513786
邮 箱:hcnjj@126.com
附件2:
因乡镇机构改革,农机化工作管理人员多有变动,为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认真落实,请各乡镇政府(及近海街道办事处)及时报送2020农机深松整地乡级项目负责人及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系统管理员通讯方式。
2020农机深松整地乡级项目负责人及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系统管理员通讯方式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邮箱 |
乡级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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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系统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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